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能是: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钱柜网页,钱柜平台登录:、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根据本省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1、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厅、研究室和3个专门委员会、8个工作委员会,有36个处室及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编制332名,其中行政编制192名、行政附属编制104名、事业编制36名。当年实际在编在职人员277名,离退休人员128名。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江苏省人大办公厅2014年度收入决算12091.74万元,比上年增加238.33万元,增长2%。
1.财政拨款收入12079.61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部门支出情况
江苏省人大办公厅2014年度支出决算12067.01万元,比上年增加225.73万元,增长1.9%。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67.0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行政运行。
2.年末结转和结余24.73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结余13.48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1.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江苏省人大办公厅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67.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6120.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0.72%;项目支出5946.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28%。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江苏省人大 办公厅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63.04万元,占83.4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7.07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513.51万元,占4.3%;其他支出88.39万元,占0.7%。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度江苏省人大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4.79万元,支出决算139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8%;公务接待费支出373.33万元,完成预算的87.33%。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省人大机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监督和代表活动任务繁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江苏省人大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6.01万元,占32.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36万元,占40.66%;公务接待费支出373.33万元,占26.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6.01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35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8.39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为省级领导公务用车及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9.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监督和代表活动。201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9辆。
3.公务接待费373.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